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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記者從昆明市應急管理局獲悉,1月11日至2月5日,昆明主城8區(qū)可以燃放煙花爆竹!2023年春節(jié)期間昆明市共設立煙花爆竹零售店(點)936個,與去年持平。
每年新春佳節(jié),市民總喜歡放煙花爆竹以示喜慶。按照《昆明市煙花爆竹經營和燃放安全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8號)規(guī)定,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高新、度假、經開8個區(qū)屬限制燃放區(qū)域,經營、燃放時間從臘月二十(2023年1月11日)至正月十五(2023年2月5日)。2023年春節(jié)昆明市共設立煙花爆竹零售店(點)936個,主城8區(qū)設短期零售點305個,無長期零售點。
為了保障安全,昆明市應急管理局嚴格規(guī)范零售布點。全面建立聯合審核機制,由屬地公安、城管、市場監(jiān)管、街道(鄉(xiāng)鎮(zhèn))等單位全程參與審核定點,對占道經營和審核發(fā)證進行聯合審批。同時,嚴格落實零售經營“兩關閉”和“三嚴禁”整治措施,縣級應急管理部門逐一對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guī)范》對全市所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進行現場核查,對存在“兩關閉”現象的,一律予以取締關閉,堅決杜絕零售店(點)“前店后宅”“上宅下店”和“集中連片經營”。
今年,8個主城區(qū)305個短期零售經營點全面加裝視頻監(jiān)控系統,所有視頻信息集中到昆明市應急指揮中心,實施24小時監(jiān)控。銷售旺季期間,監(jiān)管部門將運用信息化手段,對零售戶開展不間斷“線上”巡查,對巡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進行現場核查,并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查處。在各攤點張貼承諾并公布各縣(市、區(qū))舉報電話,引導市民對照承諾書,對各零售店(點)經營超規(guī)格煙花爆竹產品、未落實安全防控責任等進行監(jiān)督舉報。每個零售店(點)配備1名安全勸導員,對攤點周圍80米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導制止,避免引起爆攤事故。
從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零售店(點)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其他從業(yè)人員需經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未按規(guī)定取證的一律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煙花爆竹易燃、易爆,屬高危行業(yè),主要負責人是零售店(點)第一責任人,銷售旺季經營期間,零售店(點)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全時段在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確保零售店(點)安全。不得向無成人陪同的未成年人銷售煙花爆竹。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備齊消防水、滅火器,確保一旦發(fā)生事故及時處置。加大安全投入,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大宗購買實名登記制度,各煙花爆竹零售店(點)要建立煙花爆竹大宗購買登記臺賬,對購買5箱及以上的要查驗身份信息并進行實名登記,發(fā)現可疑購買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昆明市轄區(qū)內所有學校、醫(yī)院、文物保護單位、文化娛樂場所、集貿市場、海鷗聚集覓食和棲息地、重點防火單位、商場超市等11類地點和區(qū)域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包括春節(jié)期間。同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地點和區(qū)域也禁止燃放。
來源:開屏新聞 記者:楊質高
責編:李曉梅
編審:周曉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