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不論是在營的還是已退出經營的P2P網貸機構,均將全面接入征信系統(tǒng),網貸領域失信人或將面臨提高貸款利率、限制提供貸款等懲戒措施。
近年來,部分借款人借機惡意逃廢債、逾期不還款,加劇了P2P網貸行業(yè)風險。為加大P2P網貸領域借款人失信懲戒力度,保護出借人利益,互聯(lián)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日前下發(fā)了《關于加強P2P網貸領域征信體系建設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在營P2P網貸機構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運行機構、百行征信等征信機構。征信機構需依法合規(guī)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對外提供信用信息,保護信息主體合法權益。
“多頭借貸和惡意逃廢債是困擾P2P網貸行業(yè)發(fā)展的突出問題。此舉可以降低網貸機構的風控成本和運營成本,保護出借人權益。”中國政法大學互聯(lián)網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認為,接入征信系統(tǒng)對借款人有威懾和懲戒作用,會提高其償債意愿。
盡管近兩年網貸平臺撮合的交易利率有所下行,但仍有部分平臺推出高收益的借款項目。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民間借貸年利率超24%,法院將不予保護。
因此,在P2P網貸機構向征信機構報送的相關信用信息中,通知明確提出要上報所撮合網貸交易的利率信息。利率超過人民法院支持的借貸利率的,信息主體有權提出異議,要求更正。
互聯(lián)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以來,已有不少網貸機構退出,而一些借款人趁勢打起“逃廢債”的主意,損害了出借人權益。對此,通知提出,對已經退出經營的P2P網貸機構,仍將收集、篩選相關失信信息并轉送征信機構。
其實,此前已有多批網絡借貸平臺借款人惡意逃廢債信息,以及出險網貸機構“跑路”高管人員名單,納入央行征信系統(tǒng)和百行征信系統(tǒng)。
為加大對網貸領域失信人的懲戒力度,通知提出,鼓勵銀行業(yè)金融機構、保險機構對P2P網貸領域失信人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險等服務。同時,鼓勵各地依法建立跨部門聯(lián)合懲戒機制,對失信行為加大社會懲戒力度。
中國人民大學未來法治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楊東表示,網貸機構加速接入征信系統(tǒng),有利于網絡借貸平臺的良性退出,全面提升網貸行業(yè)從業(yè)者和借款人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推動行業(yè)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
(新華社 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