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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沉迷做微商 被查處并不冤 上級教育部門有明確指示

2020-07-14 10:52:22 來源:羊城晚報

近日,一則浙江樂清一小學老師沉迷做微商被立案查處的新聞事件,引發(fā)“老師到底能不能做微商”的熱議。

據(jù)報道,小學老師王某(黨員)沉迷于做微商,朋友圈全是廣告,上課時間也在購物群發(fā)廣告,一天發(fā)幾十條,幾位忍無可忍的家長到紀檢部門舉報。調查顯示,該老師2018年年底起從事微商經(jīng)營活動,上班時間也沒停止,部分學生家長由其介紹加入微信購物群或實際購買產(chǎn)品。目前,王某被立案查處。

這位老師被立案查處,一點都不冤。當?shù)丶o檢部門負責人說得明白,上級教育部門有明確指示,中小學公辦教師不能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一則,老師做微商耗時間耗精力費心思,影響教學;二則,微商的營利手段主要靠交際圈,一旦老師做起了微商生意,家長買不買都心累。

正因此,主流輿論普遍認為,老師不適合、也不應該做微商。目前,已有地方明令禁止老師從事微商活動。2017年,福建省晉江市教育局發(fā)文,禁止全市范圍內(nèi)的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并要求下屬各學校啟動“自查自糾”,同時開通家長舉報熱線。

但也有一種聲音認為,老師也是人,靈魂工程師也得食人間煙火,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的情況下,利用業(yè)余時間兼職做微商貼補家用無可厚非。還有網(wǎng)友吐槽稱,如果老師待遇夠好,誰還會去做微商?近年來,有關“老師到底能不能做微商”的爭議一直未平息。

支持老師做微商的人可能有意無意地忽略了“中國式人際關系”。老師和家長之間是一種不對等的微妙關系,如果允許老師做微商,那么家長就找到了一條討好、巴結老師的新方式,這種方式比收受紅包、有償補課等更隱蔽、更委婉,但實際上也是一種利益輸送,會異化師生關系,有損師道尊嚴。

說到底,老師做微商的“優(yōu)勢”,恰恰是其職務影響力?,F(xiàn)實中,不乏老師打著微商的旗號,用各種方式要求家長購買其“推薦”的商品,處于被動地位的家長敢怒不敢言。曾幾何時,在教師節(jié)送禮問題上,常常會出現(xiàn)“家長不得不送,老師不得不收”的尷尬現(xiàn)象。若縱容老師做微商,“潛規(guī)則”會死灰復燃,蠶食教育公平。

從法律法規(guī)看,老師也不該做微商。在編教師也屬于公職人員,從事營利活動無疑涉嫌違規(guī)。2017年修訂的《直銷管理條例》也明確規(guī)定,在職教師不得被招募為直銷員。此外,對商業(yè)廣告、商業(yè)活動進校園問題上,教育部門一直是“嚴禁”、“杜絕”的態(tài)度。因此,“老師到底能不能做微商”沒有討論余地,當務之急的是國家層面出臺相關規(guī)定,明令禁止老師從事微商。

部分老師待遇不夠好是另一個問題,社會支持給老師加薪,但反對老師做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