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征得救助申請人同意后,福清市檢察院對王剛(化名)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案舉行公開聽證。福清市人大代表、專家咨詢委員、原案件承辦人等參加聽證,多方凝聚合力對申請人施以援手。
5月11日,羅某因口角糾紛與他人發(fā)生肢體沖突,誤將勸架的王剛當作毆打自己的對象,將其抱摔倒地壓在身下毆打,并咬掉王剛的左耳廓。案發(fā)后,羅某將王剛送至福清市醫(yī)院救治,由于該醫(yī)院無法進行斷耳再植手術,經多方周轉,斷耳最終失去再植條件。之后,王剛在福建醫(y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yī)院實施左耳清創(chuàng)縫合術,由羅某墊付醫(yī)藥費6000余元。
因羅某無力賠償,王剛本身無固定職業(yè),經濟困難,手術后,王剛僅在診所進行消炎和換藥。經鑒定,王剛左耳廓全部缺損,右膝部軟組織挫傷并右髕骨骨折,損傷程度屬于重傷二級,九級傷殘。由于法律意識淡漠,王剛在診所治療期間,沒有保留相關醫(yī)療票據,不利于后期主張民事賠償。這起案件致使原本拮據的王剛雪上加霜,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在辦案中,福清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發(fā)現(xiàn)王剛的情況可能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及時將線索移送第八監(jiān)察部。第八檢察及時與王剛取得聯(lián)系,了解其生活基本情況,告知其有權提出國家司法救助申請。
9月8日,王剛正式向福清市檢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請。為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確保司法救助案件公開透明,14日,福清市檢察院啟動司法救助公開聽證程序。
聽證會上,主持人首先就檢察機關辦理國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原則、救助對象和范圍等相關政策向聽證員進行了介紹。申請人現(xiàn)場陳述申請救助的理由、依據和請求。
案件承辦人向聽證員闡述了司法救助案件事實、審查核實情況、予以救助的理由及依據,并向聽證員展示申請人生活困難證明、居住條件等證據材料。
原案承辦人就羅某故意傷害案的基本情況、王剛在該案中是否存在過錯以及羅某的賠償能力等問題進行闡述。
專家咨詢委員則對王某的傷情、傷殘情況、是否有必要進行后續(xù)治療及治療費用問題進行了專業(yè)闡述。委員表示,外耳廓缺損除對個人容貌有重大影響,對聽力也造成損傷,王某后續(xù)施行外耳廓再造手術是必要的,手術費用可能超過12萬元。
聽證員在全面了解案情和聽取相關人員介紹后,圍繞該起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條件、是否存在不應當救助情形進行了評議,經評議一致認為該案事實清楚,符合救助條件,應該給予救助。聽證會結束后,福清市檢察院將根據聽證會的意見,積極開展對王剛的司法救助工作。
“這是福清市檢察院首次召開司法救助案件公開聽證會。”福清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公開聽證,有助于檢察機關接受社會監(jiān)督,增加檢察機關執(zhí)法透明度,更好發(fā)揮檢察機關權利救濟職能,真正幫助困難群眾,推動司法救助工作再上新臺階。
“身體缺陷讓我一度灰心喪氣,是司法救助讓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王剛說,“福清市檢察院的檢察官在第一次接觸我的受害案后,不但幫我解決了實實在在的生活問題,還為我未來的生活做了考慮,我十分感謝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