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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華法院審結(jié)一起涉野生動物案 被告人被罰47萬余元

2021-03-25 16:26:30 來源:湖南日報

記者今天從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3月18日,該市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9名被告人被判刑,并處罰金和賠償相應(yīng)的生態(tài)修復(fù)費47萬余元。

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以來,被告人該縣居民李某華、岑某蘭夫婦在未辦理野生動物及其產(chǎn)品經(jīng)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收購白鷴、野豬、麂子、果子貍等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期間,李某華夫婦收購被告人盤某趙等7人非法獵捕的白鷴、鵟、麂子、眼鏡王蛇及其它野生動物出售。

經(jīng)鑒定,李某華夫婦收購、出售的白鷴、鵟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其他野生動物為有生態(tài)、科學(xué)、社會價值的野生動物,總價值超過68萬元。被告人李某華、岑某蘭、盤某趙等9人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其行為已構(gòu)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狩獵罪。

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根據(jù)上述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zhì)、犯罪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一審判決: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2年至1年、緩期執(zhí)行不等刑期,判決9名被告人賠償相應(yīng)的生態(tài)修復(fù)費共計人民幣47萬余元,并通過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記者劉躍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