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再次出庭。
當?shù)貢r間5月8日上午10時,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再就孟晚舟女士引渡聽證會重新開庭。孟晚舟上一次在庭審中公開露面還是大約兩個月前。這次聽證會只是確定接下來庭審的時間表,不會做出引渡與否的決定。
法庭最后批準孟晚舟搬到Shaugnessy的居住申請,同時規(guī)定將在9月23日至10月4日期間,進行相關資料披露的聽證會,法官要孟晚舟必須于9月23日上午10時到庭。
孟晚舟著黑色裙裝出庭
聽證會結束后,環(huán)球網(wǎng)編輯部收到華為公司發(fā)來的四點聲明,以下為華為聲明全文:
華為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們認為,美國下令逮捕孟女士是非法濫用程序,背后有政治因素驅(qū)動,而非出于法治考慮。
孟女士的律師今天在法庭上披露了三個重要事項:
第一,針對孟女士發(fā)起的刑事案件完全基于不實指控。律師今天在法庭上明確指出,孟女士的行為是公開、透明的,銀行人員也完全了解相關問題的實際情況。孟女士陳述的PPT沒有誤導性,銀行了解Skycom在伊朗的業(yè)務和運營的性質(zhì),也了解華為與Skycom的關系。因此,沒有證據(jù)證明孟女士有“欺騙、不誠實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的行為,銀行也沒有因孟女士的陳述面臨利益被剝奪的風險。
第二,加拿大相關部門在FBI參與下采取的行動對孟女士依據(jù)《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所享有的權利造成了多次、嚴重的侵犯。加拿大司法部公布的證據(jù)表明,拘捕孟女士是由加拿大皇家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美國FBI三部門互相配合的。加拿大皇家騎警故意延遲出示拘捕令,以“例行入境檢查”為名對孟女士實施非法扣押和搜查。另外,他們還搜查了孟女士的行李,并根據(jù)FBI的指示扣押其手機和其它電子設備,強迫其交出密碼。關于此案件的更多關鍵證據(jù)目前還在加拿大皇家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司法部手中,孟女士后續(xù)將向法庭申請,要求加拿大皇家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司法部進一步公布相關證據(jù)。
第三,逮捕孟女士違反了美加引渡條約及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則—雙重犯罪原則。美國對孟女士的指控是基于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但是加拿大目前并沒有針對伊朗的金融制裁,因此孟女士面臨的指控在加拿大并不構成犯罪。引渡請求不滿足雙重犯罪的要求。
此外,律師認為引渡程序過程中出現(xiàn)的政治因素將導致對公正的嚴重損害,也會使孟女士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孟女士將據(jù)此向法庭申請停止引渡程序。
加拿大是一個尊重法治以及《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的國家。我們認為執(zhí)法機構的官員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應遵守法治原則,對所有人,包括加拿大公民和到訪者都一視同仁。
我們相信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我們也期待孟女士盡快重獲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