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在數據領域首部基礎性、綜合性的立法或將在不久后出爐。日前,《河南省數據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簡稱《條例(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有至少12個省市頒布了與數字有關的條例。為數據立法,有何意義?河南的《條例(草案)》有哪些亮點?
大動作
河南省數據領域首部基礎性、綜合性立法向社會征求意見
數據時代,數據如同水電煤,為“水電煤”裝上“安全鎖”,很有必要。
《條例(草案)》共分為:總則、數據標準與規(guī)劃、數據歸集與處理、數據應用與服務、數據要素與樞紐、數據安全與保障、法律責任及附則等8章62條。
可以說,涵蓋了數據的方方面面。
“這是河南省數據領域首部基礎性、綜合性的立法。”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楊紅軍表示,《條例(草案)》結合河南實際,貼近本地需求,對于河南大數據發(fā)展具有導向性和引領性的作用。
新亮點
1任性收集個人信息,河南要“立規(guī)矩”進行治理
不全面授權,App就無法使用;任性收集個人信息……這事在河南或將不再發(fā)生。
《條例(草案)》規(guī)定,收集個人信息應當取得個人同意,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不需要征得個人同意的除外。
同時,《條例(草案)》明確,個人有權撤回同意。個人撤回同意的,不影響撤回前基于個人同意已進行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的效力。
對于將收集個人數據與其功能或服務進行捆綁的,《條例(草案)》專門規(guī)定,任何主體不得以個人不同意收集個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為由,拒絕提供產品或者服務。
但是,收集個人信息屬于提供產品或者服務所必需的除外。
2河南要建設國家(鄭州)數據樞紐港
河南作為全國重要的交通大省、物流大省,大數據建設怎能落下?
《條例(草案)》提出,推動國家(鄭州)數據樞紐港建設,構建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數據湖倉,促進我省數字化轉型和數字強省建設。
“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對產業(yè)有賦能作用。”在楊紅軍看來,河南作為交通、物流樞紐,如果再有數據樞紐的助力,將會與產業(yè)形成疊加優(yōu)勢,進一步助推經濟和社會發(fā)展。
正因如此,建設數據樞紐港被寫入了《條例(草案)》。
3建設公共數據中心,省、設區(qū)市之間實現數據共享
去政府部門辦事,因為數據沒有互通,居民要來回跑,跨市辦理業(yè)務,就更不方便了。
這次,《條例(草案)》規(guī)定,省人民政府公共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guī)劃和建設省公共數據中心。
不但要省級層面統籌建設數據中心,還要求省、設區(qū)的市公共數據中心應當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業(yè)務協同,形成全省一體化公共數據中心。
身邊事
表姐注冊賬號,表妹使用后成網紅,賬號該歸誰
為數據立法,不僅是發(fā)展所需,更有現實意義。去年,全國首例“借名”直播虛擬財產糾紛案審結,這起涉數據案件引發(fā)關注。
2016年,小花(化名)在某平臺注冊了直播賬號,注冊后,賬號一直由表妹小美(化名)使用。
后來,小美憑借不錯的才藝意外走紅。賬號粉絲超過30萬,還拿過多個直播界的獎項。
2020年初,小美向直播平臺公司申請,要將賬號的實名認證信息變更為自己,但表姐小花發(fā)現后認為,直播平臺公司與小美惡意串通,嚴重侵犯其虛擬財產權益。
因為這事,雙方鬧上法庭。
最終,法院認為小花根據《用戶服務協議》約定僅享有賬號的使用權,但其將賬號交由小美使用,構成違約,直播平臺公司依約終止其使用賬號,不構成對小花賬號使用權的侵害,駁回了小花的訴訟請求。
與河南相比其他地方的條例有啥看點?
據不完全統計,除了河南,已有深圳、上海、浙江、山東等全國10多個省市出臺了數據相關的條例。
深圳:對大數據“殺熟”、強制個性化廣告推薦給予重罰
《深圳經濟特區(qū)數據條例》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國內數據領域首部基礎性、綜合性立法。
與河南的《條例(草案)》相比,深圳率先在立法中提出“數據權益”,明確自然人對個人數據依法享有人格權益,包括知情同意、補充更正、刪除、查閱復制等權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對其合法處理數據形成的數據產品和服務享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本條例規(guī)定的財產權益,可以依法自主使用。
首次明確,除為了維護未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且征得其監(jiān)護人明示同意外,不得向其進行個性化推薦。并對大數據“殺熟”、強制個性化廣告推薦等問題給予重罰。
由于河南目前正在征求意見,但此前國家層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已開始實施。而深圳在制定條例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尚未公布,因此,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河南《條例(草案)》不及深圳的豐富。
上海:最大限度促進數據流通和開發(fā)利用
《上海市數據條例》同樣是從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是國內首部省級人大制定的數據條例。
《上海市數據條例》以保護促利用的立法主線,聚焦數據權益保障、數據流通利用、數據安全管理三大環(huán)節(jié),結合數字經濟相關市場主體的發(fā)展瓶頸,在滿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促進數據流通和開發(fā)利用、賦能數字經濟和社會發(fā)展。
比如,上海提出,建立數據交易服務機構管理制度,加強對服務機構的監(jiān)管,規(guī)范從業(yè)人員執(zhí)業(yè)行為。
制定上海數據交易所配套業(yè)務規(guī)則,支持開展交易合規(guī)性審查、登記結算、信息披露等。
加快軟件和集成電路、人工智能、大數據技術攻關,提升數字產業(yè)能級,加速產業(yè)數字化轉型進程。
與河南《條例(草案)》相比,《上海市數據條例》更加突出區(qū)域數據市場建設。
浙江:建立智能化公共數據平臺,實現公共數據的高效共享
《浙江省公共數據條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是全國首部以公共數據為主題的地方性法規(guī)。
《浙江省公共數據條例》明確了公共數據的定義,拓展了公共數據的范圍,實現公共數據發(fā)展管理有法可依。
條例規(guī)定,將在省級、設區(qū)市和縣(市、區(qū))三級建立起以基礎設施、數據資源、應用支撐、業(yè)務應用體系為主體,以政策制度、標準規(guī)范、組織保障、網絡安全體系為支撐的一體化智能化公共數據平臺,實現公共數據的高效共享。(頂端新聞·河南商報首席記者孫科)